安康职业技术学院
2010
年招生章程
一、院校名称:安康职业技术学院
二、办学类型及层次: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、高职
三、办学地址: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
1
号,
邮编:
725000
四、录取规则:
1
、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,凡达到所在省、市录取分数线,且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原则上我院保证录取。
2
、调档比例执行有关省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控制比例,实行网上远程录取。
3
、录取时,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所填志愿。
4
、专业调整:如考生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,待入学报到后,考生自愿书面申请,报学院招办,经院领导签字后同科类可适当调整专业,严格控制在
2%
以内。
5
、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,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,执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退档规定退档,其责任考生自负。
6
、录取时,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,无男女生比例限制。
7
、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通知规定。
8
、考生符合所在省、市规定照顾条件者,加分或减分投档的,我院均予以认可,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9
.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,不进行口试面试。
五、收费标准: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物价局和学院所在地市级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标准。统招(包括单招〕,临床医学、药学、医学检验技术、医学影像技术均为
5500
元/年;统招(包括单招)护理、助产专业
5000
元/年;康复治疗技术、公共卫生管理
4500
元/年;统招(包括单招)旅游管理、英语教育、学前教育、初等教育、营销与策划、酒店管理均为
4000
元/年;供用电技术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计算机网络技术、应用电子技术、会计电算化、电脑艺术设计均为
450O
元
/
元,汽车技术服务与管理、汽车检测与维修为
500O
元/年;艺术类:美术教育
5500
元
/
年,住宿费
50O
元/年;书费:医学类
400
元/年,其它类
300
元/年(三年后多退少补)。
六、奖学金政策:
l
、国家励志奖学金:
5000
元/年,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。
2
、国家特困生资助:
2500
元/年,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。
3
、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:
1500
元/年,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。
4
、国家奖学金:
8000
元/年,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。
七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:安康职业技术学院
八、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
九、学院网址:
www.ak321.com
十、学院招生咨询电话:
0915
—
3112570 13509151237
各专业咨询电话:
临床医学系学工办:
0915-3285002
护理系学工办:
0915-3285159
基础医学系学工办:
0915-3285066
教育系学工办:
0915-3117933
信息传媒系学工办:
0915-3280175
艺术系学工办:
0915-3117921
机电工程系学工办:
0915-32800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