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健康医学院
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
( 全国统考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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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校全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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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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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校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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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本部: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10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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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东沪校区:上海市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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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层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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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本科 □ 高职 √ 专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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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办学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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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 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
√ 公办高等学校 □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
√高等专科学校 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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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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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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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专业都限招英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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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招收男女生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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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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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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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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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录取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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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总原则: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考核,并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。(投档比例:按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为准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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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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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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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(沪价行【2000】第120号)。
中外合作专业(临床工程技术专业)每生每学年12000元(沪教委财【2002】51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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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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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生每学年700元----1200元。
(沪价费【2003】第56号、沪财预【2003】第93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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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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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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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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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书种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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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学期满,成绩合格,颁发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文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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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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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办: 021-65502660 、65499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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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投诉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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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办:021-65483431;纪委:021-65485551转3363分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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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网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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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.smic.edu.cn或www.smiczbb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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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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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,培养大学生树立自强自立精神,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学校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困难学生伙补、勤工助学、帮困奖学金、临时困难补助、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相互补充、相对完善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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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、其他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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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第一年在校东沪校区就读;第二、第三年在校本部就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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