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大学
辽宁
一、学校自然情况说明
学校全称:大连大学
办学地点及校址: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
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
办学层次:本科
学习年限:学制为五年的专业,学习年限为4—7年;学制为四年的专业,学习年限为3-6年。
办学形式:全日制
二、计划特别说明
语种限制:日语专业只招英语、日语语种的考生,英语、翻译会计学(中外合作办学)、旅游管理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。
三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
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,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,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四、收、退费说明
1、学费收取标准: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、住宿费。
2、学费的退费办法:
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,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,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。
3、奖助学金设置:
学校设立多项奖助学金,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: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;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;③申请领取学校提供的免费基本生活用品;④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;⑤申请其他助困类奖助学金或资助。
五、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
大连大学国际学院会计学专业(中外合作办学)与旅游管理专业(中外合作办学)是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(Southern Cross University)合作开办的专业,教学实行弹性学制,采用“3+
六、录取办法说明
1、调档比例: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进行调整,原则上不超过110%
2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,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。另建议报考体育类、师范类、旅游管理、酒店管理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,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。
3、录取原则:
对于各省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,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。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,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。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,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(语文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外语分高者),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(数学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外语分高者)。
4、艺术、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:详见《2014年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》。艺术、体育类专业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时,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较高者(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,文科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,理科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。)
5、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:录取时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录取。
六、新生复查
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,对于复查不合格的考生,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新生复查期内,原则上不受理新生退学申请。
七、专业设置
序号
|
专业代码
|
专业名称
|
学制
|
授予学位门类
|
1
|
020401
|
国际经济与贸易
|
四年
|
经济学
|
2
|
020301K
|
金融学
|
四年
|
经济学
|
3
|
030101K
|
法学
|
四年
|
法学
|
4
|
040107
|
小学教育
|
四年
|
教育学
|
5
|
040201
|
体育教育
|
四年
|
教育学
|
6
|
040202K
|
运动训练
|
四年
|
教育学
|
7
|
040205
|
运动人体科学
|
四年
|
教育学
|
8
|
050101
|
汉语言文学
|
四年
|
文学
|
9
|
050103
|
汉语国际教育
|
四年
|
文学
|
10
|
050201
|
英语
|
四年
|
文学
|
11
|
050207
|
日语
|
四年
|
文学
|
12
|
050261
|
翻译
|
四年
|
文学
|
13
|
130202
|
音乐学
|
四年
|
艺术学
|
14
|
130201
|
音乐表演
|
四年
|
艺术学
|
15
|
130401
|
美术学
|
四年
|
艺术学
|
16
|
130503
|
环境设计
|
四年
|
艺术学
|
17
|
130505
|
服装与服饰设计
|
四年
|
艺术学
|
18
|
130502
|
视觉传达设计
|
四年
|
艺术学
|
19
|
130206
|
舞蹈编导
|
四年
|
艺术学
|
20
|
060101
|
历史学
|
四年
|
历史学
|
21
|
070101
|
数学与应用数学
|
四年
|
理学
|
22
|
070102
|
信息与计算科学
|
四年
|
理学
|
23
|
070201
|
物理学
|
四年
|
理学
|
24
|
070202
|
应用物理学
|
四年
|
理学
|
25
|
070301
|
化学
|
四年
|
理学
|
26
|
071002
|
生物技术
|
四年
|
理学
|
27
|
082503
|
环境科学
|
四年
|
理学
|
28
|
080407
|
高分子材料与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29
|
080202
|
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
|
四年
|
工学
|
30
|
080203
|
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31
|
080205
|
工业设计
|
四年
|
工学
|
32
|
080206
|
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33
|
080801
|
自动化
|
四年
|
工学
|
34
|
080701
|
电子信息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35
|
080703
|
通信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36
|
080901
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|
四年
|
工学
|
37
|
080902
|
软件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38
|
080705
|
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39
|
082801
|
建筑学
|
五年
|
工学
|
40
|
081001
|
土木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41
|
081002
|
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42
|
082502
|
环境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43
|
081301
|
化学工程与工艺
|
四年
|
工学
|
44
|
081302
|
制药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45
|
120602
|
物流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46
|
083001
|
生物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47
|
100201K
|
临床医学
|
五年
|
医学
|
48
|
101001
|
医学检验技术
|
四年
|
理学
|
49
|
100301K
|
口腔医学
|
五年
|
医学
|
50
|
101101
|
护理学
|
四年
|
理学
|
51
|
100801
|
中药学
|
四年
|
理学
|
52
|
120103
|
工程管理
|
四年
|
工学
|
53
|
120201K
|
工商管理
|
四年
|
管理学
|
54
|
120202
|
市场营销
|
四年
|
管理学
|
55
|
120203K
|
会计学
|
四年
|
管理学
|
56
|
120206
|
人力资源管理
|
四年
|
管理学
|
57
|
120901K
|
旅游管理
|
四年
|
管理学
|
58
|
080207
|
车辆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59
|
080905
|
物联网工程
|
四年
|
工学
|
60
|
120902
|
酒店管理
|
四年
|
管理学
|
61
|
130508
|
数字媒体艺术
|
四年
|
艺术学
|
62
|
120105
|
工程造价
|
四年 |
工学
|
63
|
020305T
|
金融数学
|
四年 |
经济学
|
64
|
120203KH
|
会计学(中外合作办学)
|
四年
|
管理学
|
65
|
120901KH
|
旅游管理(中外合作办学)
|
四年
|
管理学
|
八、联系方式
1、联系电话:0411-87403633、87403668、87403443
2、邮政编码:116622
3、通讯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
4、学校网址:http://www.dlu.edu.cn
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。
附件:2014年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
一、音乐学专业
录取方法:专业考试成绩合格,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,依据招生计划,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所得综合分,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二、音乐表演、舞蹈编导专业
录取方法:专业考试成绩合格,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,依据招生计划,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录取时文艺编导类别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320分(若各省最低控制线高于320分,以各省最低控制线为准),文艺编导类别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(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)。
三、美术类专业
录取方法:专业考试成绩合格,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,依据招生计划,按照专业考试分数×2.5+高考文化课总分所得的综合分,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录取时,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(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)。
四、体育教育专业
辽宁省录取方法: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本省建档线,依据招生计划,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/5+体育教育专业分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外省录取方法: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建档线,依据招生计划,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五、运动训练专业
录取原则: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,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(30%)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(70%)进行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。
艺术、体育类专业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时,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较高者(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,文科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,理科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