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巢湖学院

安徽

巢湖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

巢湖学院
院校性质: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
录取规则
1.依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,以及《巢湖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》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录取。
2.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;报考其他本、专科专业可不受语种限制,但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。
3.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,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,且必须参加口试,口试成绩须达到3分以上。
4.录取专业时,充分尊重考生的填报志愿,先根据其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;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,由学院按其后续专业志愿录取。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,由学院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;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,又不服从调剂的,作退档处理。
5.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执行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。旅游管理、音乐类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、口齿清楚、听辨灵敏。女生身高1.58米以下、男生身高1.68米以下者不宜报考我校旅游管理专业。
6.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,高考时应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,数学成绩的计入方式,以考生所在省招生办的规定为准。录取时,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,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。
7.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,和应届生一视同仁。
8.证书颁发:计划录取的所有学生,按规定学完相关课程,将颁发巢湖学院相应专业的本、专科学历证书。

    收费标准:均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
    招生联系方式:
邮编:238000
地址: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路1
电话:
0565-236109823614872362523
网址:
http://www.chu.edu.cn
E-mailzjc@chu.edu.cn

最后更新日期:2008-06-18
(信息来自网络,有可能更新不及时。请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