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学院
2013级各专业授予学位情况: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网络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、通信工程、物联网工程、土木工程等6个专业授予工学学士;
法学专业授予法学学士;
英语、日语、广告学等3个专业授予文学学士;
应用心理学专业授予理学学士;
工商管理、酒店管理、行政管理、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市场营销、电子商务、工程管理、文化产业管理等9个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;
金融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等2个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;
音乐学、美术学、舞蹈学等3个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。
学院始终将师资队伍建设作为“一号工程”,充分利用独立学院灵活的办学机制,集中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等省内高校优秀教师资源,努力构建一支素质优良、专兼结合、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。学院现有教师456人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占75.2%,副高以上职称占41.2%,双师型教师比例为18.6%。学院不断提高师德师风水平,倡导教师要成为每一位学生的“守护神”,在“夯实大一、强化大二、引导大三、服务大四”的导师工作制基础上,推行“导师讲座课”,为大三、大四学生配备讲座导师或导师组,小班互动、全程辅导,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现有在校生7600多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