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热带海洋学院
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“专业奖学金”、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、“国家奖学金”、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、“国家助学金”与“海南省奖学金”。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,学校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,开设“绿色通道”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。
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,学校将采取“奖、助、贷、减、免、补”等措施予以资助,优先为特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;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可申请中国建设银行设立的“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”;特困少数民族学生可减免学费5%-10%。(更新时间:2013-5-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