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
辽宁
1.本科学习期满,成绩合格,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,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。
2.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,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,即“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,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”。
师资队伍主要是由从事多年教学和临床经验的教师组成,其中教授31名,副教授80名,占教师总数的57.8%,共同承担着为中医药事业培养优秀人才的光荣使命。
学院面向全国招生,目前在校生7000余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