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以及学习优秀奖、思想品德奖、社会工作贡献奖、文体活动奖、科学研究奖等单项奖学金。
① 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,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/人。
② 单项奖学金: a.学习优秀奖: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元/人, 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年600元/人 ,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年300元/人;b.思想品德奖:奖学金标准为每年300元/人;c.社会工作贡献奖:奖学金标准为每年300元/人;d.文体活动奖:奖学金标准为每年200元/人;e.科学研究奖:奖学金标准为每年300元/人。助学奖学金:包括国家奖学金(奖学金标准为每年8000元/人)、国家励志奖学金(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/人)、国家助学金、辽宁省政府奖学金。
详情请查阅《沈阳师范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》
1、按教育部、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,学生可在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(详见入学通知书)。
2、学校设有特困生生活补助金,视学生的困难程度,学校分别予以资助。
3、2008级新生中被我校认定为特困生的同学,学校可免费为其办理医疗保险。
详情请查阅《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、《沈阳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》。